落實安全強化戶外廣告安全監管
昨日,大理市城市管理綜台北招牌合行政執法局與全市48家戶外廣告經營企業和物業管理簽訂責任狀,重申戶外廣告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各企業認真落實責任制,全力保證戶外廣告安全。
目前,大理市已進入大風季節,城區現有300余塊戶外廣告。爲保證安全,大理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要求48家企業認真落實自檢自查制,派專人至少每天對所設的戶外廣告巡查一次,發現隱患及時進行維修,對自查情況要詳細記錄、登記,並每季度向城管部門遞交一次安全檢查情況,落實安全員24小時值班制。對不落實自檢自查制度,虛假記錄的企業,所制戶外廣告將一律視爲違規廣告,作限期拆除處理,同時取消其年檢資格。
同時,大理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嚴格履行監管職責,嚴把審批關,對市內的戶外廣告設施、店面招牌等加強日常巡查、聯合檢查和跟蹤監管,做到每天都有專人在街面巡查,每年不低于3次聯合檢查。
昨日,大理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7家2011年度戶外廣告實施安全管理先進單位進行了表彰,對3家由于自檢自查不登記不上報、廣告牌制作偷工減料的戶外廣告經營企業進行了通報批評。
據介紹,大理市已連續5年沒有發生一起戶外廣告安全生産責任事故。今年,大理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會同安監部門對下關城區戶外廣告設施開展了兩次安全大檢查,檢查組先後出動50多人次,現場檢查22家200多塊戶外廣告牌,查閱自檢自查記錄資料84份。
先後對城區38塊大型廣告牌進行了規格尺寸的整改。這38塊大型廣告牌原設置的實際尺寸都超過了《大理市戶外廣告設置專項規劃》規定的相關標准(城區建築高度25米以下的樓頂廣告設施規範高度爲5米,建築高度25米以上的樓頂廣告設施規範高度爲7米)。其中,被整改取締的最大一塊戶外廣告牌設計審批標准是125平方米,後被廣告經營企業違規設置成470平方米。對該廣告經營企業,大理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除要求企業拆除整改了廣告牌外,還給予了1萬元的罰款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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